实施阶梯电价一年之后,发改委力求完善其杠杆作用,以达到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的积极作用。
2015年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出台,对相关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按照发改委要求,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国95%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户改造,做到抄表到户。同时,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要求尚未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的地区在2015年底前出台政策,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
加大居民用电改造力度
从去年7月1日开始,国家发改委就已经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阶梯电价。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的阶梯电价共分为3档,“一户一表”居民以年为周期执行,一户居民用户全年不超过2880千瓦时的电量,电价不变;全年在2881千瓦时至4800千瓦时之间的电量,电价比第一档提高0.05元/千瓦时;全年超过4800千瓦时的电量,比第一档提高0.3元/千瓦时。
全国各地实施阶梯电价已经一年有余,国家发改委近日才从国家层面上出台政策完善阶梯电价制度,但实际上,地方上已经针对过去实施阶梯电价中的不足之处,出台完善细则。
近日,江西省发改委就已经下发相关文件,从明年1月1日起,对江西省内的阶梯电价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江西省的调整方案主要为,申请合表用户的家庭人口基数划定标准,由一“户”住宅对应户口簿常住人口5人以上的,调整为5人及以上。这样,常住人口5人的家庭也可以申请合表,合表户的电价为0.62元,而不需要执行阶梯电价。
按照之前江西省的阶梯电价政策,年用电量2160度以下为每度0.6元,2160~4200度时为每度0.65元。而五口之家用电量基本上都会超过第一档,平均每度用电价格都会在0.62元之上。
因此,这项政策的调整,让五口之家的电价可以控制在每度0.62元。
中宇资讯分析师关大利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由于很多小区还在进行电表改造,各地执行期限也不同。发改委此次下文应是为了加快实施进度,且也明确了时间表”。
分析师所提到的电表改造工程正是发改委下一步督促完善的重点工作之一。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老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大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力度,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国95%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户改造,做到抄表到户。
峰谷电价将全面铺开
针对现实中电表使用情况复杂多变,发改委在此次《通知》明确规定,各地要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兼顾可操作性,因地制宜地完善政策措施,细化操作办法。
对出租房屋的电费结算,业主不得对租户用电进行加价,扰乱电价秩序。对“一房多户”、“一户多人口”等问题,在沟通协调基础上,可通过分线分表或适当增加电量基数等办法妥善处理,确保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得到顺畅执行。
根据发改委披露的消息,本次除去对阶梯电价的完善政策外,还对峰谷电价的相关政策制定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提出,在保持居民用电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尚未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的地区,要在2015年底前出台,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已经出台的地区,要根据实施情况和电力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当前的峰谷电价的设计比较差,高峰和低谷之间的差距太小,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所以必须要完善,将峰和谷的差距拉开。在阶梯电价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需要进一步完善,当峰谷电价同阶梯电价配合之后,就会更有效。林伯强表示,现在有些地方已在试行峰谷电价,但由于存在一些问题,所以大多数人对电价的波动感觉不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不少地区出台了相关的峰谷电价方案,但是峰谷电价与阶梯电价并没有交叉实施。
北京在去年实施阶梯电价时就规定,已执行居民峰谷试点电价的居民分户电采暖用户继续执行,暂不执行阶梯电价。阶梯电价与峰谷电价并没有同时实行。
关大利认为,在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共同实施之后,居民电费应该是按照“先峰谷、后阶梯”的方式计算。
“现在的电价政策,公平性已经有了,但是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怎么做得更好有了,现在就是怎么才能更有效。”林伯强称,强化峰谷电价就是为了凸显电价政策的效率。